我小时候,天生对长发有好感。

很小就自己学着梳头发,扎辫子、在长发上结蝴蝶结,幼小的心灵就对美丽有了初步的追求。

长大了,我总喜欢在落雨的日子里,撑起一把小花伞。

走在人稀的小巷里,让地面的积水像大镜子一般,映着自己散发着清香的长发,顿使周围的一切黯然失色,千种风情,万般柔意,尽在不言中。

长发象征着一种性格,也浸透着一种风情。

古代女性将自己的秀发当作是传递爱情的信物,如果此生不言爱则削发为尼。

长发与爱情剪不断理还乱。

琼瑶笔下的女孩子永远都是一个个留着披肩长发的飘逸女子,清香、纯真、浪漫、美丽、可人。

我的头发天生又黑又直,轻轻柔柔地披在肩上,直到腰际。

头发长到腰际那一年,正当我十六岁,念高一。

班上流行短头发,可参加学校歌舞队的我不改初衷,依然蓄着长发。

班上最帅的那位男生悄悄对我说:“我最喜欢你的一头长发,它像一幅淡淡的山水画。”

此后,我更珍惜头发如同珍惜自己的生命。

少女情怀总是诗。

丝丝缕缕的长发纠缠着我的心事。

纷纷扰扰的心绪让花季的我有一份迷惑,有一点心动,有一种诗意。

这就是十六岁年龄的美丽。

多年来,我习惯了留一头长长的直发,任它松松散散、自自然然、飘飘柔柔地披在身后,飞舞成一道变幻的风景。

难怪席慕容会在她的梦里说:“如果拥有那样的一低头一转身就会轻柔地涌动起来的一头长发,再平凡的女子,也会变得很不平凡。

也会在顾盼之间让人目眩神迷起来。”

一缕秀发、一丝清香、一份情怀、一种浪漫。

这就是长发的美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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